江西:加强“本土化”乡村教师培养,预计每年补充乡村教师8500余名
央广网南昌12月30日消息(李成城)加强“本土化”乡村教师培养、每年为乡村学校补充3000名优秀师资、三项津补贴重复享受提高乡村教师收入水平。12月30日上午,省政府新闻办、省教育厅等单位召开《江西省<乡村教师支持计划(2015-2020年)>实施办法》新闻发布会,记者从会上获悉,为提升乡村学校师资力量,预计每年为县以下农村学校补充合格教师8500余名。同时,继续面向社会统一招聘全省中小学教师,加大公开选拔乡村教师的力度,持续为乡村学校输送“下得去、留得住”的师资。
城乡发展不平衡、交通地理条件不便、办学条件欠账多……乡村教师队伍整体素质不高制约了乡村教育持续健康发展。12月21日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正式印发《江西省<乡村教师支持计划(2015-2020年)>实施办法》,要求地方各级人民政府采取切实措施,加强老少边穷岛等边远贫困地区乡村教师队伍建设,明显缩小城乡师资水平差距,使每个乡村孩子都能接受公平、有质量的教育。
加强“本土化”乡村教师培养 预计每年为县以下农村学校补充合格教师8500余名
据了解,江西省率先提出的“定向培养乡村教师计划”,目前已经走在全国前列。同时,提出,根据各地实际需求加强“本土化”乡村教师培养,单列男性乡村教师招生计划,逐步优化乡村教师性别结构。通过该项计划,每年为乡村学校补充3000名左右优秀师资,将极大缓解乡村教师队伍年龄、性别和学科结构。支持国贫县、连片贫困县等贫困地区补充乡村教师,项目县从目前的24个增加到91个,预计每年为县以下农村学校补充合格教师8500余名。
根据《实施办法》,江西省乡村教师将能重复享受艰苦边远地区农村中小学教师特殊津贴(300元和500元两档)、集中连片特困地区乡村教师生活补助(200元/月)、乡镇工作补贴(分为三个标准:在乡镇工作年限不满10年的,每人每月200元;满10年不到20年的,每人每月300元;20年及以上的,每人每月400元;在最边远乡镇工作的每人每月再增加50元)等三项津补贴。初步匡算,符合规定条件的最边远乡村教师比县域内同等条件下的城镇教师每月至少可多1200元津补贴。
同时,在乡村教师周转房建设上,省级财政将根据各地情况给予奖补,各市、县(区)政府要按规定将符合条件的乡村教师住房纳入当地城镇住房保障范围,并鼓励地方政府为符合条件的乡村教师建设公租房。
统一城乡学校编制标准 职称评定向乡村教师倾斜
乡村学校教职工编制按照城市标准统一核定。村小学、教学点编制按照生师比和班师比相结合的方式核定,成班率较低的村小、教学点编制按照班师比不低于1:1.5予以保障。对工勤岗位、部分管理岗位实行政府购买服务,不占用教职工编制。通过调剂编制、加强人员配备等方式进一步向人口稀少的教学点、村小学倾斜。这项政策落地之后,村小、教学点一人一校、一人包班的现象将逐步消减。
增加乡村学校中高级岗位数量,向乡村教师倾斜。乡村教师评聘职称(职务)时,不作外语成绩(外语教师除外)要求,不把发表论文作为必备条件。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教师晋升中、高级教师职称(职务)和参加省特级教师、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评选时,须有在乡村学校或薄弱学校任教一年以上的经历。
同时,要求各地采取定期交流轮岗、跨校竞聘、学区一体化管理、组建学校联盟、对口支援、乡镇中心学校教师走教等多种途径和方式,引导优秀校长和骨干教师向乡村学校流动。
对乡村学校长期从教教师予以表彰
《实施办法》提出,加强乡村教师师德建设,将教师职业理想、职业道德、法治教育、心理健康教育等融入职前培养、准入、职后培训和管理的全过程。同时,在全国率先建立乡村教师荣誉制度。省级每年将对在乡村学校任教满20年及以上的在岗一线教师颁发荣誉证书,按国家有关规定对在乡村学校长期从教的教师予以表彰。
建立教师休养制度,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每年邀请一批优秀乡村教师代表到省内职工疗养点休假疗养。
同时,组织实施“万名乡村音体美教师培训计划”,为每所村小至少培训合格的音体美教师各1名。对全体乡村教师和校(园)长进行5年一轮360学时全员培训。同时,积极改进乡村教师培训模式,采取骨干培训团队置换脱产研修、网络研修和校本研修、送教下乡、乡村教师访名校、校园长培训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