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0-888-6175
教师招聘
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教师招聘 > 考试资料 > 幼教 > 备考资料
江西教师招聘考试幼教备考资料——幼儿教育心理学复习资料四
发布日期: 2021-01-03      来源:卓兴教育
分享到:

幼儿的记忆与想象

思维:思维是借助动作、表象或语言实现的,对客观事物概括性和间接性的认识,是认识的高级形式。

直观动作思维:直观动作思维又称实践思维,它面临的思维任务具有直观的形式,解决的问题依赖于实际的动作,思维活动不在头脑中进行而表现为动作。

形象思维:形象思维是指人们利用头脑中的表象来解决问题。

逻辑思维:当人们面对抽象性质的任务,需要运用概念、理论知识来解决问题时,这种思维成为逻辑思维。

直觉思维:直觉思维是人们面临新问题、新事物和现象时,凭直觉能迅速理解并作出判断的思维活动。

分析思维:分析思维即逻辑思维,它是遵循严密的逻辑规律,逐步推导,最后得出合乎逻辑的正确答案或作出合理结论的过程。

发散思维:发散思维是指人们沿着不同的方向思考,重新组织当前的信息和基于记忆系统中存储的信息,产生大量、独特的新思维。

集中思维:集中思维是指人们根据已知的信息,利用熟悉的规则去解决问题,或者从给予的信息中推理出新的结论。

常规思维:是指人们运用以获得的知识经验,按现成的方案和程序直接解决问题,如学生运用已经学会的公式解决同一类型的问题。

创造性思维:创造性思维是重新组织已有的知识经验,提出新的方案或程序,并创造出新的思维成果的思维活动。

语言:语言是人类在社会实践中逐渐发展起来的交际工具,是一种社会约定俗成的符号系统。

思维的特征:

(一)思维的概括性。

(二)思维的间接性。

(三)思维是对经验的重组。

幼儿思维发展的特点:以表象思维为主,抽象思维开始萌芽;幼儿的表象思维具有象征性、经验性、拟人性、表面性和刻板性等特点。

幼儿判断推理的特点:第一,幼儿把直接观察到的事物之间的表面现象或事物之间偶然的外部联系作为判断事物的依据。第二,幼儿会以自身的生活经验作为判断和推理的依据。第三,幼儿的判断、推理有时不能服从于一定的目的和任务。第四,幼儿判断推理的依据逐渐明确化,并开始趋于合理。

婴幼儿语音、词汇和语法的发展特点:

(一)1.  婴幼儿的语言发展普遍经历了相同的五个阶段。阶段一:反射性发生期(0—4月)。阶段二:牙牙语期(5—9月)。阶段三:词和句子模式的萌芽期(10—12月)。阶段四:学说话期(1—1.5岁)。阶段五:积极的语言发展阶段(1.5—6岁)。2.  婴幼儿发音过程中已发出“音节”为主,逐渐发出“清晰的单音”。3.  4岁的婴幼儿语音发展有扩展趋势,此后有收缩的趋势。4.  两岁的婴幼儿建立了词的语音表象,辨音能力先于发音能力。

(二)1.词汇的数量随年龄增加而增加(1)词类范围逐渐广大 (2)词义逐渐丰富和加深。2.婴幼儿语法的发展(1)从不完整句到完整句(2)从简单聚到复合句(3)从陈述句到多种形式的句子。    

幼儿口语表达能力的发展:

(一)对话言语的发展和独白语言的出现。

(二)情境性言语发展和连贯性言语的产生。

(三)出现内部言语的过渡形式——出声的自言自语。1.游戏言语2.问题言语。

(四)幼儿掌握书面语言的可能性1.掌握了口语词汇2.掌握语音3.掌握基本语法和口语表达能力4.幼儿图形知觉的发展。

思维的类型及其应用:

(一)直观动作思维、形象思维和逻辑思维。

(二)直觉思维和分析思维。

(三)集中思维和发散思维。

(四)常规思维和创造思维。

幼儿思维能力的培养:

(一)为幼儿创设直接感知和动手操作的机会。

(二)教学活动中突出具体性、形象性。

(三)创设问题情境,促进幼儿思维的发展。

(四)发展幼儿的抽象逻辑思维。

(五)重视培养幼儿的创造性思维。

幼儿言语能力的培养:

(一)重视幼儿园的语言教学活动。

(二)创设良好的语言环境,提供幼儿交往的机会。

(三)将言语活动贯穿与幼儿的一日生活。

(四)成人做好幼儿言语的榜样。

(五)注重个别言语教育。

(六)适当学习书面言语。

  • 2021年教招课程,新一期即将开课!
  • 2021年幼儿教师招聘培训课程即将开课!
  • 【幼儿教师】幼儿教师协议班-全程确保协议班
  • 【幼儿教师】幼儿教师协议班-全程“上岸”协议班(住宿班)
  • 【中小学教师】中小学教师全程协议班—全程确保班
  • 【中小学教师】中小学教师全程协议班—全程“上岸”班
  • 【幼儿教师】幼儿教师协议班-全程“上岸”协议班(周末班)
  • 【中小学教师】中小学教师全程协议班—周末全程“上岸”班
友情链接:中国教育考试网中小学教师资格网南昌人事考试网中国教师资格网学信网江西人事考试网

电话:400-888-6175

南昌【01】 赣州【02】 宜春【03】 萍乡【04】 吉安【05】 抚州【06】 上饶【07】 九江【08】 景德镇【09】 鹰潭【11】 新余【12】

备案号:赣ICP备18013444号-1

马文浩
卓兴教育在线咨询
吴老师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陈老师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廖老师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余老师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胡老师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冯老师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