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崇仁县城区学校公开选调公办教师46人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优化教师队伍结构,切实解决城乡、校际、学科之间教师结构不合理,配置不科学的问题,根据《关于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工作意见》(崇府发〔2014〕15号)有关规定,现就城区学校公开选调公办教师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选调目的意义
(一)合理配置城乡教师资源,促进教育公平。
(二)稳定农村教师队伍,引导更多教师到艰苦边远薄弱学校任教。
(三)积极引进外地优秀人才,进一步提高我县教师队伍素质。
二、选调原则
坚持德艺双馨、公开招募、择优选调。
三、选调对象和条件
(一)选调对象
1. 本县编制在农村中小学的在岗教师(不含巴山二小、巴山三小、巴山四小教师)。
2. 外县在编在岗中小学教师(限崇仁县户籍或就读普通高校(中专)前具有崇仁县户籍或夫妻一方属崇仁县行政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
(二)选调条件
1. 遵纪守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政策。热爱教师职业,恪守教师职业道德,身体健康,胜任城区学校专任教学工作。
2. 报考小学岗位,应具有小学及以上层次的教师资格证;报考中学岗位,应具有初中及以上相应学科的教师资格证。
3. 农村中学教师只能报考城区中学教师岗位,农村小学教师只能报考城区小学教师岗位。
4. 本县教师年龄不限,外县教师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78年9月1日以后出生)。
5. 从事教育教学工作应满5学年(2013年12月31日之前任教,下同)及以上经历(特岗教师须满6学年)。“三支一扶”支教服务期二年、“特岗计划”教师服务期三年计入教学工作经历,代课和毕业生实习期间不列入教学工作经历。
6. 近三年工作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师德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近三年指2016年、2017年、2018年)。
7.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参加选调。
(1)曾因犯罪,被依法判处刑罚的。
(2)因各种问题而被有关部门立案审查(或调查),尚未作出结论或受到县教育行政部门及以上级别行政处分或党纪处分暂未解除处分的。
(3)从事教育教学工作未达5学年的(特岗教师未满6年)。
(4)因身体原因而不能坚持正常教学工作的。
(5)在2017年9月1日至2018年6月30日期间,不在教育教学工作岗位连续超过15个工作日,或者累计超过30个工作日的(含未按有关政策规定请假的)。
(6)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选调的。
四、选调数量与岗位
(一)选调教师数量
选调教师总数为46人,其中:初中语文2人,初中数学2人,初中英语1人,初中体育1人,小学语文17人,小学数学16人,小学英语7人。
(二)选调教师岗位
崇仁一中1人:英语1人;
崇仁二中1人:语文1人;
崇仁三中1人:语文1人;
宝水实验学校(初中部)3人:数学2人,体育1人;
宝水实验学校(小学部)5人:语文2人,数学2人,英语1人;
中山实验小学10人:语文4人,数学4人,英语2人;
江重实验小学15人:语文6人,数学6人,英语3人;
巴山四小10人:语文5人,数学4人,英语1人。
五、选调办法
采取笔试和服务农村最边远层次学校教学年限加分的方法进行(服务农村最边远层次学校参照崇仁县农村艰苦边远地区学校教师特殊津贴发放享受最边远层次津贴的学校,并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审定),外县在编在岗教师不实行加分。
(一)笔试
中小学教师选调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内容:初中、小学教师岗位为“教育综合知识”和相应学科“学科专业知识”,总分为150分,原则上教育综合知识为50分,学科专业知识为100分。初中、小学“教育综合知识”命题相同;初中“学科专业知识”命题范围为高中、初中阶段;小学“学科专业知识”命题范围为初中、小学阶段。笔试时间各学段学科均为150分钟。
初中、小学选调学科岗位人数与参加笔试人数比例要达到1:2。若笔试人数与选调学科岗位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学科时,按1:2比例相应调减或取消该学科岗位选调名额(四舍五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