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共青城市教体系统启动“归雁计划”公告
根据《共青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共青城市教育系统“归雁计划”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共府办发﹝2019﹞34号)精神,为着力解决在外工作的我市户籍教师回乡任教的问题,进一步稳定壮大我市教师队伍,现启动2022年共青城市教体系统“归雁计划”,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适用范围
“归雁计划”的适用对象,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必须是在编在岗的正式教师且在公办学校任教满5年及以上;
(二)必须本人或其配偶或父母为共青城市户籍或其配偶为共青城市域内机关事业单位(含驻市高校)在编在岗工作人员;
(三)必须为品行端正的优秀教师:
(四)必须身体健康,年龄不超过40周岁。
→因解决夫妻两地分居等问题,申请调回原籍学校任教的可优先考虑:副高以上职称或具有全日制研究生学历的申请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列入实施范围:
(一)近3年内教师年度考核、师德考核有基本合格或不合格等次的;
(二)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或受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处分的;
(三)因病不能正常工作的;
(四)申请调往共青城市教育系统以外的工作单位的;
(五)其他不宜调动情形。
二、办理流程
(一)个人申请
有意向且符合条件的教师须于2022年6月30日前向共青城市教体局提出申请,申请材料必须包括拟调动对象的身份证、户口本、教师资格证、职称证书、结婚证、最高学历证书原件(以上材料同时提供复印件)、原单位的现实表现证明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近三年年度考核表、师德师风考核表(需加盖当地教育主管部门公章)、任教当地学校、教育及人事主管部门同意调出材料(在申请表上签字盖章)。
(二)组织审核
市“归雁计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提出申请教师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后,报共青城市“归雁计划”工作领导小组终审。由市教体局、人社局、编办相关成员单位组织人员共同对符合调动要求的拟调动人员进行外调。
(三)体检
按照《关于印发<江西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办法(修订)>的通知》(赣教规字﹝2021﹞3号)标准,拟调入人员进行体检,提供指定医院体检合格证明,体检不符合要求的教师取消选调资格。
(四)调配办理
由市人社局对拟调入人员办理调动手续。市教体局根据学校空编、缺编等情况,按照城区到城区、农村到农村的对等原则统筹安排到相应层级学校任教。
三、相关要求
(一)服从安排,有序调配。拟调入教师必须服从市教体局的岗位安排,否则视为自动放弃,且今后不再纳入“归雁计划”。原则上调入教师安排在原户籍地和缺编学校任教,并严格执行5周年的服务期规定,服务期内,不得申请跨县调动。
(二)严肃纪律,公正透明。各相关单位要严肃纪律,按照规定进行审核和商调等,做到程序公开、结果公正,坚决杜绝违规行为和不正之风。因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工作不负责任造成重大影响的,一经发现,将严肃查处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四、咨询电话
共青城市教育体育局人事股:0792-4357879
附件: 共青城市“归雁计划”教师调动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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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400-888-61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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