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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江市永修县关于做好2018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8-03-31      来源:卓兴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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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和省教育厅《关于2018年江西省开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工作的通知》(赣教师字[2018]8号)文件精神,现就我县2018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应具备的条件

(一)身份条件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者,应当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且在2018年6月30日之前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

(二)思想品德条件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者,应当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为人师表,教书育人。

(三)学历条件

申请认定各类教师资格者(教师资格分类见《教师资格条例》第四条),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十一条所规定的学历。

(四)教育教学能力条件

1.申请人应当参加教育部统一组织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面试均合格,取得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www.ntce.cn自行下载打印)。《中小学教师考试合格证明》是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的前提条件,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学段和学科应与标注的学科和学段一致。

2.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发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其中申请认定语文和对外汉语学科应达到二级甲等以上标准。

3.申请人应当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者应无传染性疾病、精神病史和绝症,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经相应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医院体检合格。

(五)暂不受理下列人员认定教师资格的申请

1.受过拘留以上治安、刑事处罚者;

2.同一申请人在同一年内要求申请两种及以上教师资格者。

二、申报教师资格程序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按照“属地化”原则进行。即:户籍在永修县且取得《教师法》规定的合格学历的申请人,向本人户籍所在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申请认定教师资格;2018年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向学校所在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一)网上报名

1.拟在我县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的人员,在网络报名时间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网址:www.jszg.edu.cn)进行教师资格申请报名;凡已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且笔试、面试成绩合格的申报人员,请选择“全国统考合格申请人网报入口”。

⑴第一阶段网报时间:2018年4月9日至4月13日工作日期间,网报对象为:所有已经具备教师资格认定条件的拟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的人员(包括2018年1月中小学教师资格面试且合格人员)。

⑵第二阶段网报时间:2018年6月13日至6月17日工作日期间,网报对象为:参加2018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面试考试合格,并取得中小学考试合格证明拟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的人员(2018年5月中小学教师资格面试且合格人员)。

2.在网上申请报名时,仔细阅读所选择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公布的“注意事项”,准确、如实填写申请人信息,完成报名后自行下载打印系统生成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等相关表格,按表中说明到有关部门盖章,在教师资格认定的现场确认阶段提交相应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审核。

3.报名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报名号,申请人应牢记报名时所填写的姓名、身份证号、密码及报名号,这些资料是现场确认的重要查询条件。

4.报名结束后,点击“退出”,关闭报名页面,以免信息被他人更改,给申请人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二)现场确认

网上报名后需进行现场材料确认。永修县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现场确认。

1.现场确认时间:第一阶段网报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现场确认为2018年4月16日至4月20日工作日期间;第二阶段网报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现场确认为2018年6月19日至6月22日工作日期间。

2.现场确认地点:永修县教育局人事股。

3.现场确认材料:

(1)网络下载打印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2份(A3纸正反二面打印,并由本人在承诺书上签名);

(2)《申报人思想品德鉴定表》1份(可在“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资料下载”栏目下载,并按要求填写加盖公章);

(3)身份证和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4)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2018年应届毕业生由学校提供能如期毕业的证明材料1份;往届毕业生还要提供本人学历信息查询生成有二维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打印件1份;持国(境)外学历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认证证明1份。);

(5)《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6)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1份;

(7)与网络报名相同的一寸照片4张。

(8)现场确认其他补充材料

①2018年应届师范教育类毕业生补充提交材料:1.已必修(不含选修)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育技术和教学法等师范教育课程,且成绩合格的学籍表复印件1份;2.参加教育教学实习3个月以上,接受实习的中小学开出证明和学校实习鉴定各1份。

②2016年和2017年往届师范教育类毕业生补充提交材料:1.已必修(不含选修)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育技术和教学法等师范教育课程,且成绩合格的学籍表复印件1份;2.参加教育教学实习3个月以上,接受实习的中小学开出证明和学校实习鉴定各1份;3.由毕业学校提供的毕业当年未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说明材料1份。

③2018年中等职业学校学前教育专业应届毕业生补充提交材料:1.网络打印的中职学前教育教师资格教育学和教育心理学过渡考试两门单科成绩合格证(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应在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小组办公室颁发的成绩光盘上进行核对审验盖章确认);2.参加三个月以上幼儿园毕业实习证明和鉴定书。

以上教育教学实习要求:实习专业应对口,实习单位原则上本科生、教育硕士生应为中学;专科生应为初中或小学;中师生应为小学;职教本科生应为中职学校。如有特殊情况,由申请人所在学校向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报告情况,酌情处理。但参加“国培计划”和“高校音体美专业大学生赴边远农村小学支教志愿服务”统一安排的教育实习,学段和专业不在此限。

所有材料统一采用A4纸张打印或复印,所提供的档案材料复印件须由学校或相关部门加盖公章和“与原件一致”印章。

(三)教育教学能力面试

教育教学能力面试只针对第一阶段网报申请教师资格人员。

(1)2016年和2017年往届全日制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生,确因特殊情况未能在应届毕业时认定教师资格的对其所学专业的教育教学能力面试。

(2)2018年中等职业学校学前教育专业应届毕业生,并已取得我省在有效期内的教师资格过渡考试合格证,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对其所学专业的教育教学能力面试。

(3)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

(1)体检对象: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现场确认的合格人员;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现场确认合格且面试合格人员。

(2)体检项目及标准:执行《江西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项目及标准。

(3)体检时间、地点及要求等另行通知。

(五)发放证书

发证时间拟定于2018年8月13日-17日,咨询电话:永修县教育局0792-3227135,永修县行政审批局0792-3268110。

三、教师资格认定权限

根据永修县人民政府《关于永修县相关部门行政权力事项划转行政审批局的通知》精神,我县2018年教师资格认定审批权限已由县教育局移交给县行政审批局,此项工作今年由县教育局、县行政审批局共同完成。2019年起县行政审批局将负责认定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

四、申报教师资格普通话证书要求

根据《九江市〈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审查办法》的要求:

(一)社会人员申报我县教师资格认定,必须到九江市普通话培训测试站或江西省普通话培训测试中心参加普通话水平测试并取得相应的等级证书,参加其他测试站取得的证书一律无效。

(二)高校毕业生在其毕业之后再参加普通话测试的,必须到九江市普通话培训测试站或江西省普通话培训测试

中心参加普通话水平测试并取得相应的等级证书,参加其他测试站取得的证书一律无效。

(三)设有普通话测试站的高校,该高校全日制在校学生在校期间在高校普通话培训测试站测试并取得相应的等级证书,予以认可。若是在毕业之后再到高校普通话培训测试站测试并取得相应的等级证书,则一律不予认可。

(四)没有设立普通话培训测试站的高校毕业生,必须到九江市普通话培训测试站或江西省普通话培训测试中心参加普通话水平测试并取得相应的等级证书,到其他高校普通话测试站测试取得的等级证书,一律不予认可。

凡需参加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考试人员请与九江市教育局语委办联系(联系电话8220287)。


永修县行政审批局

永修县教育局

2018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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