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及《教育部关于印发〈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中小学教师定期注册暂行办法〉的通知》(教师〔2013〕9号)等有关规定以及《上饶市教育局2024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公告》等文件精神,现将我县2024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网报时间
1.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s://www.jszg.edu.cn)进行申报;凡已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且笔试、面试成绩合格的申报人员,请选择“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
2.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网报时间:
第一阶段网报时间:2024年4月10日—4月19日;
网报对象为:所有符合认定条件的申请人。含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了《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有效期内的考生,以及参与免试认定政策的高等学校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的应届毕业生。
第二阶段网报时间:2024年6月14日—6月24日;
网报对象为:2024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合格,并取得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考生。
3.申请人网上报名时,应认真阅读注意事项和《个人承诺书》,严格遵守诚信承诺,确保信息真实准确。因信息填报不准确致使无法完成教师资格认定的,责任由申请人自行承担。网上报名完成后,申请人按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要求在现场确认阶段提交相应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所有报名信息以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网上核验及申请人现场确认时提供的真实材料为准,经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审核后方可完成申请。
4.申请人网上报名时,在报名系统中上传的电子照片,应是本人近期彩色白底一寸正面免冠证件照(与现场确认提交的照片为同一底版)。
5.申请人网上报名时,请点击个人承诺书图片,通过手机浏览器、微信、支付宝或其他扫码工具扫描页面中弹出的二维码,并在手机端手写签名。提交签名后,点击网页端的“已提交”按钮,查看签名合成后的效果。如需修改,可点击合成后的图片,重新获取二维码。申请人承诺如与事实不符,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将依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二、现场确认
1.现场确认时间
第一阶段:2024年4月23日-4月26日
第二阶段:2024年6月26日-6月28日
(工作日上午8:30- 11:30,下午14:30-17:00)
2.现场确认点
地 点:鄱阳县教育体育局二楼211室
联 系 人:王水荣 吴 星
联系电话:0793-6777362
3.现场确认提交材料:
现场确认时请带上身份证、户口簿(或有效期内居住证原件)、学历证书、普通话证书、《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近期彩色白底一寸正面免冠证件照片2张(与网上报名上传照片同底版,教师资格证书和体检表使用,照片背面用铅笔写上姓名)。
申请人国外学历应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认证书》原件,港澳台学历应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认证书》原件。
温馨提示:在审核材料过程中,对于“中国教师资格网”无法直接比对验证的材料,申请人可以提供“赣服通”电子证照信息作为补充材料进行比对验证或根据自己无法比对成功的材料提交对应的原件(现场核验后,归还所有原件)。根据教育部、国家语委相关规定,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普通话水平测试成绩可以通过“国家政务服务平台” (http://gjzwfw.www.gov.cn)查询,查询结果与证书具有同等效力。
三、认定范围
(一)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的认定。
(二)受上饶市教育局委托,我局可受理符合认定条件(具体见公告第四条)的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现场确认、体检工作。
四、认定对象和条件
(一)认定对象
认定对象是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取得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包括:
1.户籍所在地、居住地(须持有当地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在我县,并已取得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社会人员(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
2.在我县学习、工作和居住的港澳居民,须持有港澳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等有效证件且无犯罪记录。
3.驻鄱阳县部队的现役军人或现役武警。
(二)认定条件
申请认定各类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所规定的学历条件,教师资格分类见《教师资格条例》第四条。
1.申请人应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并且考试合格;或者纳入改革范围内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且在有效期内。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学段和学科应与标注的学段和学科一致。
2.申请人应取得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发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普通话水平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其中,申请认定语文、对外汉语和小学全科教师资格的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标准)。
五、暂不受理下列人员认定教师资格的申请
1.有违法犯罪记录者;
2.同一申请人在同一年内要求申请两种及以上教师资格者。
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十四条规定丧失教师资格的人员。
4.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第十九条规定被撤销教师资格,自撤销之日起未逾5年的人员。
六、教师资格证书领取
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推动政务服务便民化,采取统一邮寄的形式发放教师资格证,因此申请人网报时,务必认真核对邮寄地址及联系方式,确保准确无误。
七、体检
(1)体检时间:
第一阶段:2024年4月23日-4月26日
(只针对申请第一阶段教师资格现场确认人员)
第二阶段:2024年6月26日-6月28日
(只针对申请第二阶段教师资格现场确认人员)
(2)体检医院:鄱阳县中医院
(3)体检办法:按关于印发《江西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办法(修订)》的通知(赣教规字〔2021〕3号)文件执行,申请人自行到鄱阳县中医院缴费后领体检表进行体检,体检前需空腹。
八、注意事项
在教师资格认定期间申请人必须确保通讯畅通,如停机、换号要及时告知教师资格认定机构。
鄱阳县教育体育局
2024年4月8日
电话:400-888-61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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