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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17-07-11      来源:卓兴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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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时间

2018年二级建造师考试报名时间于2017年12月下旬开始,其他省份报名持续到2018年4月份左右,报名时间各地不一样。

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指定网站在线填写提交报考信息,并按有关规定办理资格审查及缴费手续,考生凭准考证在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具体报名安排详见各省的报考文件)

申请参加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须提供下列证明文件:《资格审核表》、本人身份证明(身份证、军官证、机动车驾驶证、护照)、学历证书(以上均为原件)。(如有不相同,请以官方公告为准)。

报名条件

2018二级建造师报考条件请关注各地人事考试网或者住建厅官网,按惯例各地报考条件略有不同

报名流程

(一)首次参考人员

首次报名参加考试的人员,由本人提出申请,填写《资格考试报名表》(可复印,A4幅面,贴1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填涂《报名信息卡》,经所在单位审核同意(盖章),持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到当地人事考试中心(院)办理资格审查及报名手续。

省直单位考生,直接到省人事考试院考评一处进行资格审查,并办理报名手续。 (网上上传电子照片要求:近期、清晰证件照,高170像素,宽130像素,jpg格式,文件小于30k) (如有不相同,请以官方公告为准)

(二)续报考生

已参加过上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考三科的人员,只按要求填写《资格考试报名表》(可复印,A4幅面,贴1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凭档案号直接到当地人事考试中心(院)办理报名手续。

报名时应核对续报考生的档案号,以确保档案号的唯一性。(如有不相同,请以官方公告为准)

(三)免试科目人员

属免试科目的人员,按首次参考人员的报名程序和要求办理报名手续。  

市州以下考生,须经市、州、省直管市、林区建设主管部门和人事职改部门审查(盖章)后,办理报名手续。

省直考生,由省建设厅出具免试证明,并经省职改办审查(盖章)后,到省人事考试院考评一处办理报名手续。(如有不相同,请以官方公告为准)

(四)中央在地方单位的报考人员

中央在地方单位的报考人员,按属地原则报名参加考试。(如有不相同,请以官方公告为准)

 

成绩管理

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为滚动管理考试,成绩实行两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参加全部3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考试合格者颁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统一格式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二级建造师相应专业考试"成绩实行非滚动管理,参加考试的人员必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考试合格后核发相应专业合格证明。该证明作为注册时增加执业专业类别的依据。

合格标准

二级建造师考试每年各地各科目合格标准均不同,请考生以当年当地官方公布的信息为准。

证书领取

领取时间

二级建造师证书领取一般在考后四个月开始领取,各地领取时间不同。

领取方式

个人领证: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或成绩单领取(成绩单在查询成绩时可以直接打印)。  

他人(单位)代领:凭代领人及持证人有效身份证原件(个别省禁止他人代领)。

携带资料

领取须持本人身份证(护照或驾照)原件、二寸免冠证件照片一张、准考证原件。

若代领,代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上述要求的证件。(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具体要求以当地规定为准)

证书样本

遗失证书如何补办

业务流程:

(一)受理、初审:主体是区(县)住建委。

初审材料:

1.《二级建造师遗失补办申请表》;

2.申请人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3.报纸遗失声明原件及复印件。

初审标准:

1.提交网上信息;

2.复印件与原件是否一致;

3.复印件是否每一页加盖企业公章。

初审时限:5个工作日。

(二)复审:主体是市住房城乡建设委行政综合服务大厅人员资格窗口。

复审材料:

1.《二级建造师遗失补办申请表》;

2.申请人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3.刊登遗失声明的报纸原件及复印件。

复审标准:

1.查看复审材料是否齐全;

2.查看申请材料需加盖企业公章处是否加盖齐全;

3.查看区(县)住建委数据是否提交;

4.查看申请表区(县)住建委签字盖章处是否签字盖章。

完成时限:5个工作日。

(三)制证制章

复审合格后,申请材料移交市住房城乡建设委注册中心汇总,并将遗失补办合格人员名单转交行政综合服务大厅制证。若印章丢失则向印章公司传送制章数据。

证书注册

注册管理

(一)取得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必须经过注册登记,方可以建造师名义执业。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机构为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的注册管理机构。

(二)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的注册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颁发辖区内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建造师注册证》,并报建设部或其授权的注册管理机构备案。

(三)申请注册的人员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取得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

2、无犯罪记录;  

3、身体健康,能坚持在建造师岗位上工作;  

4、经所在单位考核合格。

注册证书

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有效期一般为3年,有效期满前3个月,持证者应到原注册管理机构办理再次注册手续。在注册有效期内,变更执业单位者,应当及时办理变更手续。再次注册者,除应符合本规定第十八条规定外,还须提供接受继续教育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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